« 返回前頁列印

2021-08-07 00:00

7港大校董促撤學生禁足處分

香港大學校委會經特別會議決定,基於學生會評議會上月一度通過對「七一」刺警案兇徒表示「深切哀悼」和「感激犧牲」的議案,禁止所有曾參與該次評議會會議的學生進入校園和使用校內設施。7名港大校董會成員周四晚上發表公開信,批評校委會有關決定在法理上不恰當,要求撤回,並質疑校方以「風險管理」為由,剝奪學生的學習機會,不符合公眾期望。 聯署的7名港大校董會成員包括趙潔儀、麥東榮、陳家健、陳紹斌、賴振鴻、陳和順及黎雋維。他們在公開信引述《香港大學條例》的規程訂明,有15種大學須處理學生違反紀律的行為,包括於法院被裁定犯罪等,不過今次被處分的學生並無觸犯當中任何一項。信中質疑,校委會提到涉事學生可能犯法、警方正 ...

(節錄)全文共76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