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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1-07-21 14:22

立法會二讀打擊起底法案

俗稱「反起底法」的《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今日在立法會首讀、二讀。條例草案把「起底」刑事化,任何人有意圖或罔顧導致當事人或家人受「指明傷害」,即滋擾、威脅等,最高罰款10萬元、監禁2年;若實際構成指明傷害,則最高罰款100萬元、監禁5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發言指,今次修例並非針對網絡服務提供者,批評有海外媒體大造文章,指部分網絡服務平台會因立法而停止為香港提供服務。他說,政府已向「亞洲互聯網聯盟」(AIC)解説立法目的,跟聯盟一直保持良好溝通。

曾國衞又指,條例草案在保障言論自由和個人私隱之間取得合理平衡,合法的新聞活動不會受影響,而《私隱條例》64條中,有關新聞活動的免責辯護依然適用。對於有新聞界人士希望立法能給予傳媒「絕對豁免」,曾國衞稱並不可行,認為「絕對豁免」等同讓報章任意公開個人資料,做法不符合公衆利益。

另外,有人批評修例是「公權力的無限擴張」。曾國衞反問,若市民的個人資料被公開,「連家人、小朋友都唔放過」,令他們惶恐度日,是否超越社會的道德界限?是否需要受適當制約?强調修例有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