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2 00:00
科網人語 方保僑
將科技巨企拆細便能解決問題?
互聯網發展了30年,很多科技巨企除了具領導地位外,更有可能壟斷市場。美國就有FAAAM,即是Facebook、Alfred、Apple、Amazon及Microsoft;內地則是BAT,即百度Baidu、阿里巴巴Alibaba及騰訊Tencent,這些公司都富可敵國。近年很多國家都設立反壟斷法,香港也有競爭條例,促進市場創造一個比較公平和健康的競爭環境,讓一些較小型的公司亦具競爭能力。
在美國,反壟斷條例雖已生效,亦時常見到這些科技龍頭被控訴,賠償金額往往都是天文數字,但似乎仍然未能起到太大的阻嚇作用。上個月,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在兩黨議員的支持下,批准了六項法案,希望藉此打破FAAAM在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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