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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21-07-10 12:29

網信辦:擁逾百萬用戶個人資料企業海外上市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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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網絡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提出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資料的營運者到海外上市,必須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絡安全審查,以確保關鍵訊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維護國家安全。

對於申報網絡安全審查的採購活動,運者應通過採購文件、協議等,要求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配合網絡安全審查,包括承諾不利用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便利條件非法獲取用戶數據、非法控制和操縱用戶設備,無正當理由不中斷產品供應或必要的技術支持服務等。

意見稿稱,網絡安全審查堅持防範網絡安全風險與促進先進技術應用相結合、過程公正透明與知識產權保護相結合、事前審查與持續監管相結合、企業承諾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從產品和服務安全性、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等方面進行審查。

意見稿指,網絡安全審查工作機制成員單位認為,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網絡產品和服務、數​​據處理活動以及國外上市行為,由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按程序報中央網絡安全和訊息化委員會批准後,依照有關辦法的規定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