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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21-06-30 20:25

滬深交易所雙雙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

滬深交易所發布公告,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而上交所亦下調交易單元使用費,由原每個交易單元每年5萬元
(人民幣‧下同)下調至4.5萬元。

根據深交所公告,自7月19日起,深交所基金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由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邊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的0.004%雙邊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按調整後標準費率的50%雙邊收取。

根據上交所同日發布《關於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和交易單元使用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自7月19日起,上交所基金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由按成交金額的0.0045%雙邊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的0.004%雙邊收取。

基金大宗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按調整後的標準費率同步下浮,下浮幅度維持不變,即按競價交易經手費標準的50%向買賣雙方收取。交易單元使用費收費標準由原每個交易單元每年5萬元,下調至每個交易單元每年4.5萬元。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此前幾年已連續大幅下調或減免上市、債券、基金等業務費用的基礎上,上交所結合市場實際,已於今年6月初進一步暫免收取全部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費,下調總股本8億股以下上市公司上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