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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3 00:00

終院訊梁頌恆闖立會

立法會前議員梁頌恆於2016年11月因宣誓風波被拒進入立法會會議廳後,與青年新政前黨友游蕙禎及3名助理強行闖入,前年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囚4周。終審法院昨審理梁頌恆上訴,聽畢陳詞,擇日頒布裁決。 梁頌恆去年服畢刑期,並在去年底宣布前往美國,獲法庭豁免出席聆訊,由大律師郭憬憲代表與訟。郭大狀陳詞稱,控罪需考慮包括被告意圖或心理狀態,舉例一群黑衣人舉起「五一」手勢和平遊行,沒暴力意圖、無意令人害怕,但有人或勾起2019年暴力示威回憶而害怕黑衣人破壞社會安寧,黑衣人因此入罪是無辜。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質疑,如被告行為令人害怕,能否稱為無辜;郭回答謂,法庭至少應讓被告解釋犯案時的想法。律政司一方則指 ...

(節錄)全文共34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