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7 00:00
女記拒捕原獲緩刑 法官誤判「覆核自己」
去年5月,網媒「娛賓」一名女記者在旺角採訪示威活動期間被捕,事後她投訴在女廁內遭警員以膝頭跪頸。她被控拒捕罪,經審訊後昨於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一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考慮到被告患躁鬱症,病情反覆,裁定判監4周、緩刑兩年。惟散庭後兩小時,法官稱拒捕不能判處緩刑,並押後本案至下月17日再判刑,期間被告可保釋。
事後開庭道歉 7.17再裁決
案情透露,有網民於去年5月發起「母親節行街」活動,警方至翌日凌晨拘捕23男2女,女警押解該兩名女子到花園街女廁如廁後,發現被告在現場拍攝廁格,並截查被告。被告把女警推開,及後3名男警到場增援,其中一名警長曾向被告使用胡椒噴霧。
嚴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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