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 | 2021-06-12 05:00
執靚MPF 林冠良
前幾天看到兩則有關強積金的報道,一篇標題是「永久離港為由提早取MPF 較上季跌10%」,另一篇是「永久離港為由提早領取強積金宗數達7700宗」,這兩則新聞都是基於本月7日積金局公布3月的統計摘要而撰寫。引起筆者注意是,因為身邊有親友也即將移民海外,當中有專業人士和正是壯年,對他們來說,提取強積金的重要性卻遠不如安排新環境的居住食宿、子女的教育、計算生活費用等等。移民是人生的重大決定,有大大小小的問題要處理,然而當生活安頓下來之後,就應該思考退休的計劃。
強積金法例規定,只有在提早退休、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和死亡等特定情況下,才能在65歲前提早提取強積金。如果以移民理由,即是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人必須作出法定聲明和提供外地居住的證明。
財務問題是移民重要考慮
如工作了十多年,可能已累積了三四十萬元的供款,這筆錢只可能供給一家四口在外國生活一兩年的生活費用,所以強積金不會是他們的主要資金來源。他們的生活費用可能來自變賣香港物業、投資和積蓄,另外就是在當地找工作或創業所得的現金流。
財務問題是移民外國的一項重要考慮,最理想的是每月有正現金流,就不用蠶食積蓄。要製造正現金流,不外乎是有工作收入和投資收入。每個國家以至地區的就業環境、勞動市場要求、法規和稅項都不同,這些都應該在移民前作調查了解。在外國工作或創業還要考慮語言能力和個人的技術知識的可攜性,例如某些香港的專業資格在當地要另外考牌。投資方面,則考慮當地的「遊戲規則」和產品特性,例如香港人喜歡的買賣股票,在當地如何開設戶口、投資門檻、買賣限制、收費和稅務等等。現今互聯網無遠弗屆,移民海外仍可操作香港的金股滙投資,但是要留意所賺取的收益是否要納稅和如何申報,以免誤墮逃稅法網。
留在當地退休或轉到別處
最後是人在外國與在香港一樣,都要面對退休準備的問題,除非移民入籍後當地的退休福利優厚到完全不用擔心,否則也要及早準備自己和伴侶的退休計劃。例如當地的退休保障計劃的詳情,如何參加和提取資格;又或者是否仍在當地退休,還是取了戶籍後再轉去另一個生活指數較低的地方退休等等。
每個人都有權追求自己的理想生活,在哪裏生活其實要面對的問題也差不多,只是場景、規矩和人物轉換了,對於一些人,幸福其實可以很簡單,不一定是物質的豐裕,可以是個人的一個希望、可以是給家人的一份安心,但無論在什麼環境或地方,幸福、投資和退休都是一樣,都需要用心發掘和持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