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21-06-10 13:01

台團體籲庇護港人 陸委會:按個案需求彈性處理

放大圖片

昨日是香港香反修例運動兩周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昨呼籲台灣當局落實港人到台尋求庇護相關流程。陸委會今日表示,現行法規已有處理機制,相關法規以個案認定方式提供協助,可依個案需求,作較有彈性與妥適的處理。

陸委會表示,因應香港變局,政府除聲援港人自由民主,已採取諸多具體行動,包括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並依據人道原則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務實處理港人人道援助及關懷事宜等。

據台灣《港澳條例》第18條,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的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的援助。

另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規定,港澳居民如有《港澳條例》第18條情形,經陸委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得申請在台灣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