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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1-06-04 08:21

澳門終院駁回民聯會舉辦六四集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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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終審法院駁回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的上訴,維持警方不批准舉辦六四集會的決定,認為民聯會對警方以違反刑法等理由不批准舉行六四集會的質疑是不恰當。

澳門終審法院在裁決指出,集會示威權屬澳門《基本法》賦予的基本權利,但當言論自由、集會和示威權的行使已經產生挑釁性的言論,又或者公開發表、展示單純攻擊性或詆毀性的言語,當然不可接受,否則就是容許無限制的侵害行為。

裁決又稱,在考慮本案的情況,認為或可以亦應該給予些許寬容,但仍需有限制,而且五十年不變原則亦絕不代表,亦不意味允許對明顯具犯罪性質的濫權和侵害行為,免於處罰和免於追責。

判決書亦列出警方其中一個反對理由,引用香港的反修例事件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整件事具備顏色革命的特質,在外國勢力干預下,侵害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企圖顛覆政權,對國家安全及澳門安全構成明顯威脅。

國務院港澳辦、澳門中聯辦、外交部駐澳公署及澳門特區政府分別發聲明指出,堅決支持警方決定和法院裁決。

澳門民聯會表示,六四活動將改為在室內舉行,現場不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