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3 00:00
劉健宇
重組漁護署 設動保督察及分署
香港早於1950年訂立《貓狗條例》,以禁止食用貓狗,屬當時亞洲最先進的動物保護法例。經過70年的發展,香港的動物保護卻落後於不少先進地區。現時香港關於動保的法例共有10條,其中以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直接與動保有關;然而,政府數據顯示,自2006年以來,法院判處最重的刑期是監禁16個月。《防》源於英國《動物保護法》,該法視動物為「人類財產」,英國早於2006年全面修訂為《動物福利法》,包括保障動物福利的五大原則。
漁農自然護理署曾於2019年就「提升香港動物福利」諮詢公眾,計劃修訂《防》,引入「謹慎責任」(Duty of Care)。但署方至今並未公布修例進度,亦未就公眾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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