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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21-06-02 17:38

廣州要求小貸公司不得開展贖樓貸等業務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近期通知,要求小額貸款公司不得開展「過橋貸」、「贖樓貸」等業務,存量盡快壓降、結清,不得直接或變相發放住房按揭貸款。

此外,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要求,各小貸公司強化風險防控工作,在貸前管理環節,應認真核實客戶貸款真實意圖,不得向具有將信貸資金流入樓市、償還住房按揭貸款意圖的客戶發放貸款;在貸款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貸款用途、客戶不得挪用信貸資金、不得將信貸資金流入樓市等事項,並明確對違約客戶採取要求提前還款、列入客戶黑名單、支付罰金等違約處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