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1-05-29 14:46
保安局發言人聲明指,警方已就5月30日舉行的公眾集會及遊行和6月4日舉行的公眾集會作出禁止和反對。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在聆訊後,決定維持警方的決定。此集會及遊行即屬未經批准集結,任何人不得參與,或作宣傳或公布,否則會觸犯法例。
保安局提醒市民,不可參與、宣傳或公布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如有任何人嘗試挑戰法律,包括「限聚令」、《公安條例》、《香港國安法》等,警方會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