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21-05-28 00:00

警界巨貪馬明認受賄兩億

放大圖片
曾擔任吉林、內蒙兩地公安廳長的內蒙古政協原副主席馬明被控受賄近1.58億元人民幣(約1.95億港元)一案,昨在山東淄博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馬明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記者及群眾30餘人旁聽庭審,法庭宣布擇日宣判。 檢方指控,馬明在2000年至2019年利用擔任吉林省松原市副市長、商務廳廳長、遼源市委書記、吉林省副省長、公安廳廳長、內蒙古政府副主席兼公安廳長、內蒙古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處理和獲取貸款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 現年63歲的馬明,警銜是第二等級的副總警監,受賄時間長達19年,是近年政法系統的巨貪,直至2019年12月 ...

(節錄)全文共43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