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1-04-30 19:18
一名麵包師傅被指在前年11月「三罷」期間,涉嫌在大埔管有木棍及六角匙,早前遭裁定一項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成,判囚9個月,他就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遭高等法院法官潘敏琦駁回。
潘官今頒布判詞,指被告供稱木棍是用來製作「瑞士卷」,而六角匙用以拆機器洗擦,惟其僱主指「蛋卷」需要木棍定型,不能解釋被告管有兩件物品的意圖,以及被告所指的「瑞士卷」是否他口中指的「蛋卷」。
潘官又指出,被告稱自己把家中地拖棍改裝為捲「瑞士卷」棍,屬匪夷所思,如僱主容許他這樣做,更是毫無衞生意識,故認為裁判官有權拒絕接納被告的證供,9個月監禁亦非明顯過重。
潘官早前曾在庭上屢次打斷上訴方陳詞,質疑以她的司法認知,「瑞士卷」及「蛋卷」屬「兩樣嘢」。
31歲任職廚師的上訴人葉耀民,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大埔安慈路的行人路管有一枝約14吋長木棍及一包六角匙,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