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4 00:00
陳文敏評蔡玉玲案 判罪成或違人權法
港台前編導蔡玉玲因查冊報道被裁定虛假陳述罪成,是首次有傳媒因查冊被定罪。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形容,判決未考慮公眾利益及新聞自由,或違反《人權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
陳文敏周五接受商台訪問時指出,法庭今次裁決傾向保障私隱,連查冊行為涉及重大公眾利益都不能成為答辯理由,沒有平衡私隱及言論自由。他重申,《人權法案》及《基本法》要求保障新聞自由,《人權法案》更要求保障索取資料的權利,認為此案應由比裁判法院更高層級的法院處理。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港台節目表示,反修例事件後「好像任何人都可以成為記者」,要求政府修例容許傳媒查冊有一定困難,運輸署難以證明個別人士申請查冊是否符合新聞工作用途,故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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