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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1-04-23 16:43

被停職員工禁入辦公室 環保署:代取物品被拒

就有關環保署一名員工疑未有在限期前簽署擁護《基本法》和効忠特區聲明遭停職,更被禁止進入辦公室無法取回在內的藥物及住所門匙一事,環保署發文澄清,強調尊重員工權利,並對於有人刻意混淆視聽,誤導公眾,署方深表遺憾。

環保署表示,由於該名員工沒有在限期前交回妥為簽署的聲明,亦未有合理解釋,故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着令其停職。目前當局正根據《命令》的相關條文跟進拒絕簽署聲明的個案。

本月12日上午9時,署方向該名員工發出停職信件,及宣讀信件內容,清楚表示在收拾個人物品離開後,他將不會獲准再進入辦公室範圍內。署方給予該名員工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20分)收拾私人物品,其未收拾的物品將送往其住址。但因他未收拾好的私人物品太多,署方需時處理。

及至21日早上,該名員工出現在辦公室外,要求進入辦公室取回藥物。署方職員及警方建議代其提取藥物,但遭拒絕。翌日該員工再次嘗試進入辦公室,聲稱需要取回留在辦公室內的住所門匙,保安人員及環保署同事表示可代為取回亦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