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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1-04-22 15:48

《鏗鏘集》前編導查冊虛假陳述罪成罰六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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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奪金堯如新聞自由大獎的《鏗鏘集》「7.21誰主真相」專題,製作成員、港台前編導蔡玉玲因就相關報道查冊,被控兩項為着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法庭裁定她兩罪罪成,罰款共6000元。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稱,運輸署查冊系統,並非讓公眾任意申索登記車主的個人資料,申請人取得資料的用途影響署長批出資料與否,故屬於「要項」。徐官指,蔡玉玲雖以「交通及運輸有關目的」事宜申請索取資料,但從《鏗鏘集》片場中,明顯見到她使用資料採訪及報道,這些用途明顯非「交通及運輸有關目的」事宜,而在申請過程中,蔡亦簽署聲明確認申報資料真確,故裁定她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罪成。

辯方求情時指出,蔡玉玲一直是專業新聞從業員,她查冊目的是新聞調查,跟進為公眾關注的事情,非為個人,又呈上中大新聞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及記協前主席岑倚蘭等人求情信,指出查冊一直是傳媒工作一部分,與公眾利益有關,在裁決前真誠不覺得是錯誤的做法。辯方又指今次是首宗傳媒因查冊被起訴的案例,望法庭判處罰款。

 

徐官聽畢求情,表示即使記者為社會關注事件查冊報道,亦要按規定進行,考慮蔡玉玲目的及無證據顯示車主因查冊受到不便,判她就每項控罪罰款3000元,合共繳6000元罰款。

 

蔡玉玲聞判後不禁痛哭,有朋友上前擁抱安慰她,庭外有公眾人士向她高呼「加油」及鼓掌以示支持,亦有人高叫「查冊無罪,記者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