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7 00:00
818案李柱銘等4被告緩刑 5即入獄黎智英李卓人連同831集會各共囚14個月
前年8.18維園流水式集會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7名被告,早前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連同認罪的區諾軒及梁耀忠,法官胡雅文周五判處黎智英、李卓人、何秀蘭、梁國雄和區諾軒即時監禁8至18個月不等;李柱銘、吳靄儀、梁耀忠及何俊仁獲緩刑【表】。黎智英及李卓人另涉前年8.31案同日判囚,該案其中2個月刑期分開執行,二人各須服刑共14個月。
何俊仁對法官量刑原則及觀點表示非常失望,認為按國際法及《人權法》,和平集會應受尊重,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是十分重,預計各人會上訴。
求情強調和平理性推民主
法庭周五先聽取7名不認罪被告的求情,其中吳靄儀親自陳詞【詳見下文】。資深大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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