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5 00:00
商師論
引進SPAC來港上市值得支持
近年以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簡稱:SPAC)模式上市在美國非常熾熱,SPAC上市有別於傳統首次招股發行(IPO),通常由知名投資者或私募基金等牽頭出資成立空殼公司再安排上市,然後利用通過IPO募集的資金於指定期限內,通常為兩年,收購或併購具前景但未上市的私人公司。在未完成併購前,所募集的資金會存放在信託賬戶內,待併購完成後,私人公司的資產會注入上市的SPAC內,變相「借殼上市」。倘若未能於兩年內成功進行收購或股東最終不同意併購計劃,SPAC便會清盤,存放在信託賬戶內的資金會退還給股東。
6月諮詢 盼年底成事
據報道,去年S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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