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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1-04-13 21:54

3地點人士須強制檢測

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3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

3個指明地方為油尖旺漆咸道南33至35號友聯大廈、牛池灣嘉峰臺第2座,以及長沙灣道778至784號香港中心29樓SMC Automation(Hong Kong)Limited。

任何於上月31日至今日曾身處上述指明地方超過2小時的人士,須於本月15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本月11日至13日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