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中國財經 | 2021-04-12 20:45

樂視網財務造假等與賈躍亭各被罰2.4億人幣

放大圖片

樂視網發公告表示,因公司2007至2016年連續10年財務造假,以及欺詐發行行為,被北京證監局罰款2.4億元(人民幣‧下同),創辦人賈躍亭亦被罰款2.41億元。

樂視網指出,今日接獲中證監北京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指樂視網2007至2016年財務造假,報送和披露的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而樂視網未有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賈躍亭履行借款承諾等,決定書認為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