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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1-04-01 23:25

曾身處兩指明地方須強制檢測

​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2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同時,繼續賦權註冊醫生於本月3日至16日的14日期間內,強制任何按其臨牀判斷懷疑已染上新型冠狀病毒的人接受檢測。

上述2個指明分別為油塘油麗邨智麗樓,以及北角英皇道294號五洲大廈。

任何在上月19日至今日曾身處上述指明地方超過2小時的人士,須於本月4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上月30日至今日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