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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1-03-23 12:49

7.21案 「飛天南」自辯:食完燉蛋回家途經元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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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元朗白衣人被控暴動案,6名否認控罪的被告繼續在區域法院受審,綽號「飛天南」的被告吳偉南今日出庭自辯。

吳偉南指案發當晚到元朗鳳群街飲涼茶、吃外賣及吃燉蛋後,開車返家途中到朗日路時,見到元朗西鐵站J出入口對開有救護車及很多人,擔心有認識的蔡屋村村民發生交通意外,故在其一條村村口停低。

第二被告黃英傑選擇不自辯,但傳召一名證人,辯方要求隱去證人店舖名稱,法官葉佐文質疑「係咪好出名嗰啲顏色嘅舖頭」,辯方回應指曾在網上被標籤為「藍店」。

法官認為指現時不少店舖被標籤作不同「顏色」,長此下去可能令證人都申請將資料保密,認為辯方基礎不足駁回申請。

6名被告依次為王志榮、黃英傑、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及蔡立基,被控在前年7月21日在元朗聯同其他白衣人,襲擊黑衣人和港鐵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