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1-03-22 17:58
12名涉及刑事案港人去年在內地水域被捕,當中8人被判囚7個月,今日刑滿移交本港警方。
警方表示,內地執法機關完成相關司法程序後今日將8人移交,當中6宗在港發生的案件分別由國家安全處、商業罪案調查科、港島總區刑事部、新界北總區刑事部和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跟進。
警方指出,他們分別涉及前年9月29日在金鐘被捕及控以暴動及襲警罪、前年9月30日在灣仔發生的一宗串謀縱火案、前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區被捕及控以暴動罪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前年12月8日在灣仔被捕及控以串謀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
另外一些疑犯涉及去年1月16日在上水被捕及控以製造炸藥罪,去年8月10日以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其他罪行。
據了解,上午先移交其中1人為「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其餘7人下午分3批移交,分別是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鄭子豪、黃偉然,李子賢及郭子麟,他們先在天水圍警署辦理手續,再轉送到多區警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