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8 00:00
證監受理4虛擬資產平台申領牌
證監會兩年前開始為證券型虛擬資產或代幣交易服務平台,設立自願發牌制度。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證監會至今已受理4宗申請,並在去年12月發出首個牌照,餘下3宗申請仍在審理中,證監會未有就牌照數目設定上限。
去年底已發首個牌照
許正宇指出,在自願發牌制度下,有意領牌的平台營運商均可提交申請,證監會在審批時將一併考慮申請人的經營模式、是否符合「適當人選準則」及是否具備監管標準能力等因素。他續稱,由於虛擬資產交易屬新興市場,較傳統資產類別有更高的風險,故獲發牌的平台營運商只可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他又說,證監會將密切留意市場發展,再視乎市場成熟程度,決定是否對相關要求作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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