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21-03-01 00:00

實施多條新法規 滿12歲須負刑責

內地3月起實施一大批新法規,包括《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長江保護法》,以及新修訂的《刑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 懲戒學生禁傷害侮辱超限罰站 其中,《刑法》修正案(十一)將高空拋物、搶公交車方向盤、「冒名頂替上大學」、襲警、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以及非法植入基因編輯、克隆胚胎等寫入刑法;調整刑事責任年齡,滿12周歲犯嚴重罪行應當負刑責;提高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等資本市場違法犯罪的刑罰。 網絡招聘方面,不得含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視性內容。懲戒學生可以批評訓導,但不能傷害侮辱;超過 ...

(節錄)全文共33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