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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1-02-18 13:21

保安局:修訂入境例不涉離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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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提出《入境條例修訂草案》,賦權入境處長可指示某乘客或機組人員不可以登機。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在電台節目表示,條例只是針對入境情況,不涉及離境問題,一般而言,主體法例有關賦權的部分會寫得較有概括性及簡短,附屬法例就會較詳細及有針對性。

區志光指出,每年當局要動用10億元處理濫用免遣返保護聲請的個案,認為如乘客未登機已賦權入境處拒絕有關人士來港,能有效堵截有關情況,亦會更便利航空公司。

區志光又說,有關修訂是因應《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要求成員要有預先通報旅行資料和系統,保障航空安全,目前已有90個國家或地區作出相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