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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1-02-10 09:55

黎智英案 湯家驊:判詞說明國安法無損犯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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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昨日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須繼續還押。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判詞釐清了重要問題,說明《港區國安法》不會損害犯人權益。

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稱,由於《國安法》特殊情況,保釋門檻的確提高了,因罪行本質而有所需要。《國安法》下不少情況會將舉證責任放在被告身上,雖然少有但並非從來沒有,強調現時涉及相當嚴重行為,全世界的《國安法》都是採用預防方式,旨在阻止有人傷害國家安全。

他指出,終審法院未有判定應否批准黎智英保釋,而是定下原則,要求原訟庭按相關原則重新考慮是否批准保釋,形容裁決相當技術性。他相信黎智英重新申請保釋時,會提出新理據,律政司亦會調整回應理據,預料案件續有另一番爭拗。

港大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在另一電台節目稱,終院確定《國安法》案件的保釋門檻高,但並非不能保釋,法院仍可以考慮是否有充分理由相信被告不會再犯、案件嚴重性等一籃子因素,決定是否批出保釋。

法官昨日頒下判詞表示,原審法官誤解《港區國安法》第42(2)條所言更嚴格保釋門檻要求的性質和效力。黎方代表律師稱,將再向高院申請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