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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1-02-02 16:09

出口商涉非法出口廢料到大馬 被罰2.8萬

環保署透過跨境合作,偵破一宗非法從香港出口廢電線、鋁廢料、銅廢料,到馬來西亞的個案。涉案出口商「富勤國際環保資源有限公司」今於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判處罰款2.8萬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一直與外地執法機構保持緊密聯繫及交換情報,合力打擊非法越境轉移廢物活動。去年10月接獲馬來西亞當局通報和協助蒐證,證實涉案出口商非法從香港出口一批共約23公噸,報稱為「五金」的廢電線、鋁廢料、銅廢料等廢物至馬來西亞。環保署遂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的出口商。

發言人強調,根據《廢物處置條例》,任何人士擬進出口鋁廢料、銅廢料等金屬廢物,必須先領有環保署發出的許可證,除非該等廢物未受污染,且進出口目的是為回收加工、循環再造或重用,否則即屬違法。另外,出口商亦應遵守入口國的相關法規,包括事先獲入口國有關部門批准等。

環保署會繼續與外地執法機關合作,嚴厲打擊非法進出口廢物的活動,防止香港成為非法進出口廢物的集散地,或有進口廢物在香港堆填區棄置。

發言人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出口商,切勿非法進口或出口受管制廢物。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被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