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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1-01-19 12:41

劉兆佳:特首改協商產生機會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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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提出特首由協商產生並不違反《基本法》,亦不需要中國全國人大釋法。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除非在迫不得已下,選舉委員會無法選出令中央信任的愛國者擔任行政長官,甚至有可能選出中央不能接受、或會危害國家安全的特首,否則透過協商產生特首的機會應不大。

劉兆佳認為,北京有機會強化選委會入閘門檻,從嚴謹角度審查選委資格,確保每名選委都愛國,才能選出必定愛國的特首,估計中央修改特首選舉辦法,特別是選委會組成可能性較大。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回應,指根據《基本法》第45條,特首可在當地通過協商或選舉,由中央政府任命,惟她認為以選舉產生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