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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5 00:00

北狩錄 劉偉聰

香港有志(中)

「史」之初義既明,即大官小官,後來此義延及「吏」和「事」,遂有更後來的「記事」之意,即「歷史」之今義,但既然「香港地方志中心」一早表明心跡,謂地方志撰述有別於歷史著作,那麼,「以史為據」據的必是「史」之本義,其正詁自是以官人意志為憑,那才是正朔吧,嗯嗯嗯,好好好。 那麼中心主事人只說「述而不論」而未引及「寓觀點於記述之中」呢?有否違逆了《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關於第二輪地方志編纂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的指導思想?我看不然,「述而不論」大抵遠紹孔子的話:「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朱熹集注云:「述,傳舊而已。」其實,此處的「述」不是journalism裏的reporting,卻恰恰是「寓觀點於記述之中」,可 ...

(節錄)全文共65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