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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00:00

12港人案10被告囚7個月至3年八犯最快三月獲釋 兩未成年者交港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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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今年8月底欲偷渡至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截獲,經過130天關押,10人昨於深圳鹽田人民法院判刑。鄧棨然及喬映瑜就「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分別被判3年及2年有期徒刑,被控「偷越邊境罪」的8人則判有期徒刑7個月,家屬委託律師按刑期推算,扣除拘留時間後,最快可於明年3月24日回港。兩名案發時未成年人士黃臨福及廖子文則不被起訴,即日遣送回港,移交香港警方【表1】。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公布,鹽田人民法院已通報12港人案判決,強調中國是法治國家,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司法機關嚴格依法辦案。 「蛇頭」鄧棨然喬映瑜判最重 深圳鹽田法院昨早發通報,指經審理查明,鄧棨然及喬映瑜今年8月「根據他人安排」,策 ...

(節錄)全文共129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