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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00:00

簡訊

兩男毀價值200萬港鐵幕門囚26月

兩名男子盧智聰及林俊由涉於去年10月凌晨闖入將軍澳港鐵站,打碎14道月台玻璃幕門,導致港鐵須支付逾200萬元維修。 兩人早前承認「入屋犯法」罪,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出,暴力就是暴力,沒有美化或合理化餘地,並質疑兩人即使把港鐵站打至稀巴爛,都不能令他們不滿的政策一夜消失;考慮到案件不涉及人命安危,故判兩人入獄26個月。 練官稱,兩人所破壞的不單是港鐵站內價值200萬元的死物,而是整個地鐵的運作、社會的和諧,以至人與人之間的互信;兩名被告對社會的願景不能成為減刑理據,而兩人破壞港鐵站的手法,更與爭取民主和平的願景愈行愈遠,假如法庭不予以嚴懲,會讓社會錯誤以為年輕人有理想就可為所欲為。 ...

(節錄)全文共29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