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20-12-25 00:00

黃馮律師行遭接管

一間位於中環的律師行,有前文員涉嫌挪用客戶款項,香港律師會決定行使法定權力,介入律師行的業務並暫時接管,律師行要即時停止運作,惟律師會拒絕透露案件詳情,包括涉及多少客戶或資金等;會長彭韻僖形容,律師會介入律師行業務屬嚴重措施,只在特別情況下才能行使有關權力,以保障客戶利益。 涉事的是中環黃馮律師行,律師會經調查後發現,該律師行一名前文員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並容許不合資格人士成為客戶賬戶的簽署人,嚴重違反《律師賬目規則》,已就事件通知警方;基於調查結果的嚴重程度,決定行使《法律執業者條例》賦予律師會的權力,介入黃馮律師行運作。 有關律師行的款項會由律師會暫管,另外已安排徐伯鳴劉永強律師行作為「介 ...

(節錄)全文共40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