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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12-23 11:38

官質疑警證供 20歲男生脫拒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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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21日將軍澳PopCorn商場外發生警民衝突,當中20歲男學生被控2項抗拒正當執行職務警務人員罪,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屈麗雯指出,舉證責任在控方,但控方2名作供警員證供不合邏輯,無詳細記錄拘捕被告過程,在記事簿和證人供詞甚至未能認出被告衣着,多番表示不清楚和不記得,可靠性成疑,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遂裁定被告2項罪名不成立。

屈官又稱,基於被告當日無故跟隨眾人奔跑而無合理解釋,拒絕辯方訟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