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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12-21 18:50

警方歡迎裁決 續盡量配合傳媒採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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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去年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警方妨礙記者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高院最終駁回記協的申請,警方對裁決表示歡迎。

警方表示,法庭進一步解釋,雖然警方在公眾活動進行期間有責任確保新聞工作者合理地自由採訪,但同時需要考慮其他因素,包括維持治安的責任、示威者及新聞工作者行為是否合法、示威者是否有使用暴力、所涉及暴力的程度和其他所有在現場的相關情況。

警方強調,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會繼續在不影響警方行動效率的前提下盡量配合傳媒的採訪工作,同時會繼續與傳媒業界溝通,務求讓雙方都能夠各司其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