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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12-16 12:18

顧敏康:黎智英應送內地審 彰顯國安法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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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主席黎智英早前被加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國安法指定法官拒絕保釋申請,案件明年4月再提訊。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高級顧問顧敏康在報章撰文,批評黎智英是反中亂港集團的總指揮之一、「首席漢奸」,認為中央應依據《港區國安法》第55條規定,將黎智英移交內地司法機構審理,彰顯條例的威力。

顧敏康在《大公報》撰文,炮轟黎智英發動黑色暴亂「厥功至偉」,成爲「山姆大叔」的座上客,獲美國副總統、國務卿、衆議院議長等人的「高規格接見」,認為外國勢力一定會干預黎智英案,加上以美國爲首的西方國家打着「人權」的旗號紛紛採取制裁措施,說明國家安全已面臨重大現實威脅。

他認為,最終能否打贏這場法律仗,取決於香港司法機構能否真正維護國家安全,擔心被一些法官「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國安法的威信將蕩然無存,強調最好的辦法是將黎智英移交內地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