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香港財經 | 2020-12-15 12:56

專家:阿里閱文違反壟斷法涉協議控制

放大圖片

阿里巴巴(09988)、騰訊(00700)旗下閱文集團(00772)及順豐有份投資的豐巢網絡,因3宗收購交易未就《反壟斷法》申報「經營者集中」,各自被罰款50萬元(人民幣.下同)。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上海交通大學競爭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先林表示,是次事件有3個關鍵點需要明確。

王先林指出,關鍵點一是這3宗案件都屬於相關經營者違反法定申報程序,受行政處罰,而不涉及實體的違法。

至於關鍵點二則是進一步明確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範圍。王先林說,這3宗案件受關注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涉及協議控制,因而相對複雜。協議控制架構即可變利益實體,也稱為協議控制,即不通過股權控制實際運營公司,而通過簽訂各種協議達到對實際運營公司的控制及財務的合併,內地並沒有​​將協議控制架構排除在申報要求之外,因此當涉及協議控制架構的交易達到控制權和營業額門檻時,企業也應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

王先林稱,事件的另一關鍵點是罰款額和罰款幅度合法合理,根據現有法律,這是所能給予的最高罰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