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 | 2020-12-04 21:46
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為進一步支持穩就業、保就業、促消費,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人民幣‧下同)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