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7 00:00
6.21雞蛋掟警總「畫家」囚21月
去年6.21包圍灣仔警總事件,人稱「畫家」的示威者潘浩超,因向警總擲雞蛋被控未經批准集結、刑事毀壞及襲警等9項控罪,早前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說,由於案情嚴重,被告有領導者角色,所以判被告入獄21個月。
被告潘浩超(31歲),被控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項刑事毀壞罪及7項襲警罪。
控罪指出,他去年6月21日晚上6時至10時,於灣仔警總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損壞警務處外牆及扶手電梯,並襲擊7名警員。
劉官判刑時表示,有關未經批准集會規模龐大,嚴重影響交通及警務工作,被告向扶手電梯等擲雞蛋,蛋汁及蛋殼四濺,除了弄污地方,亦有機會卡在電梯部件間,影響運作繼而引致嚴重後果。
官:易引他人仿效 ...
(節錄)全文共35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