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0-11-25 10:49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等3人涉去年6.21包圍警察總部案,正還押至12月2日判刑。
黃之鋒Facebook專頁發文,指黃之鋒抵達監獄時,透過X-ray發覺他肚內有異物,因此於醫院囚室單獨囚禁,期間不能「放風」,除探訪時間外,其餘時間均須待在24小時須亮燈的囚室,難以入睡。
文中又提到,由於懲教不許黃之鋒看自己的X-Ray片,無法了解情況,檢查程序約需時3至5天,完成前仍需被單獨囚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