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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 2020-11-19 19:00

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下已發逾千個物管牌照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公布,由今年8月1日開始落實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至今已收到超過2300宗牌照申請預約。截至昨日(11月18日),監管局共發出超過1000個物業管理(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發牌制度正式實施至今剛逾100天,監管局已發出超過1000個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佔60%,臨時物管人牌照佔40%。業界對發牌制度反應正面,呼籲業界人士早日申領牌照,一起攜手推動本地物業管理業朝着優質化和專業化發展。

為給予業界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設有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期間,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選擇,但不規定必須申領牌照。

另外,監管局已委託4間大專院校承辦指明課程,開辦的第一期課程已陸續開課,共有超過560名學員報讀,其中60%為公開招收的學員,另外40%為企業包班的學員(即個別物管公司直接與院校接洽為其轄下員工提供的指明課程)。

謝氏補充,有關課程已納入可獲發還持續進修基金款項的課程名單內,而為方便業界人士報讀,院校提供課程地點包括港島、九龍及新界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