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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11-12 17:32

譚耀宗:《基本法》104條本地立法應包括區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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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昨日就立法會議員資格作出決定,約10多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今午召開記者會支持決定。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人大的決定確立並強調立法會議員作為公職人員的原則性要求,完善「一國兩制」,特區政府日後不用再就相關情況遂個請求人大常委會決定。

他又認為,《基本法》第104條訂明幾類公職人員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而《港區國安法》第35條亦有提及區議員,區議員屬於公職人員的一種,認為將來本港就《基本法》104條涉及宣誓問題進行本地立法時,涵蓋區議員是較全面的做法。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人大決定DQ4名遭選舉主任裁定提名資格無效的議員,並非基於選舉主任的決定,而是選舉主任裁決時提供的相關證據,而本港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處理有關人大決定的司法覆核,認為該4名議員不論是提出司法覆核選舉主任當日的決定,抑或是挑戰政府宣布他們喪失議員資格,政府一方的勝算都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