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1 00:00
兩青6.9非法集結 上訴得直判社服令
去年6月9日民陣反修例遊行後,有示威者在立法會示威區外聚集,警方到場拘捕多人,5名男子承認非法集結罪,兩名未滿20歲的青年被判入教導所。兩人不服判刑上訴,裁判官昨考慮案情不涉暴力及破壞,改判二人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原須入教導所
提出刑期覆核的包括報稱運輸工人的梁展恒(19歲)和報稱學生的周啟龍(20歲)。東區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說,考慮到兩名被告年輕、沒案底及有悔意,案中沒有暴力行為或損毀財物,認為兩人認罪後還押逾月,懲罰已足夠,故決定按建議改判160小時社服令。而同案另外3名被告被判入獄4個月,錢官當時指為維持社會秩序,須判阻嚇性刑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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