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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10-29 10:14

李明博貪污案終審判囚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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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最高法院大法院,對前總統李明博貪污受賄案進行終審,維持二審判決,判處李明博有期徒刑17年,罰款130億元韓圜(約9000萬港元)、追徵犯罪所得57.8億韓圜(約4000萬港元)。

韓聯社報道,二審法院今年2月曾取消李明博被保釋資格,當庭逮捕,當時李明博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檢方表示,李明博將於今或明日重新進入東部監獄服刑。

78歲的李明博2018年被檢察當局起訴16項罪名,包括賄賂、貪污、逃税及濫用職權等。他被指涉嫌透過秘密公司侵吞及逃稅合共380億韓圜,以及收受三星電子等機構的共110億韓圜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