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 | 2020-10-26 16:27
人民銀行、生態環境部等五部委發文稱,要強化金融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氣候友好型企業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和再融資,並要引進國際資金和境外投資者,支持境內符合條件的綠色金融資產跨境轉讓,鼓勵境外投資者更多投資持有境內人民幣綠色金融資產,鼓勵使用人民幣作為相關活動的跨境結算貨幣。
意見稱,支持中國金融機構和企業到境外進行氣候融資,積極探索通過主權擔保為境外融資增信,支持建立人民幣綠色海外投貸基金,支持離岸市場不斷豐富人民幣綠色金融產品及交易,不斷促進氣候投融資便利化;支持和引導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中國境內的氣候投融資活動。
同時,穩步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機制建設,不斷完善碳資產的會計確認和計量,建立健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風險管控機制,逐步擴大交易主體範圍,適時增加符合交易規則的投資機構和個人參與碳排放權交易,推進氣候投融資地方試點啟動,並初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