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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9 00:00

港府將修訂國旗及國徽條例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國旗法》和《國徽法》的決定,明年1月實施。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日表示,新修例的內容應加入本港的《國旗及國徽條例》,人大常委會沒討論本港最遲何時要完成修改,具體工作留待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商量。 新修訂內容包括增加國旗、國徽的適用場合,列明禁止損害國旗、國徽尊嚴的行為,不得倒掛、倒插或以其他有損國旗尊嚴的方式來升掛及使用國旗,亦不得隨意丟棄國旗;新法另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譚耀宗:人大沒設限期 《國旗法》及《國徽法》在回歸後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並透過《國旗及國徽條例》以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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