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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10-17 16:39

人大常委通過修改國旗國徽法 明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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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國旗法、國徽法的決定,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對於損害國旗、國徽尊嚴的行為,修改後法例作出進一步禁止性規定。如國旗法明確,不得倒掛、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損國旗尊嚴的方式,升掛及使用國旗。不得隨意丟棄國旗。根據新法,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處以15日以下拘留。

此外,新法還增加國旗、國徽適用場合。如增加規定專門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機構,應當在工作日升掛國旗並懸掛國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