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20-10-16 00:00

六四非法集結案 11.3轉區院再訊

放大圖片
今年六四燭光晚會首度被警方以「限聚令」為由禁止舉行,支聯會當天堅持到維園悼念。多名支聯會常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民主派人士,事後被控涉嫌參與或煽惑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並押後至11月3日轉介區域法院再訊。法庭並向缺席聆訊的羅冠聰和張崑陽發出拘捕令。 向羅冠聰張崑陽發拘捕令 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常委梁錦威、尹兆堅、張文光、梁耀忠、麥海華及趙恩來,與工黨郭永健和社民連陳皓桓共12人,於本案被控「煽惑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共2罪。李卓人再被控一項「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名。 朱凱廸、胡志偉、梁國雄、何秀 ...

(節錄)全文共425字